重大技术装备零部件进口可免进口税
财政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0年1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三代核电机组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同时,自本月1日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千万吨炼油设备及天然气管道运输设备、大型船舶装备、成套棉纺设备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也同样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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