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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角度分析中国智能电网发展政策体系

分类:政策解读 发布:2014年06月23日 22:30 浏览:1043次 Tag:

  继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之后,“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再次写入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这表明,智能电网已作为国家战略予以推进实施。为了促进智能电网的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应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不断深入,采取灵活适应的扶持政策,从战略、经济、财政税收、金融市场等角度形成促进我国智能电网发展的政策体系。

  战略产业层面的政策分析

  1.提升智能电网为国家战略。

  发展智能电网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环节多、涉及部门多、参与行业多,需要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单位、电力用户等各方的相互配合和协作。  

  建议充分发挥我国的举国体制优势,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有效的跨行业沟通平台和合作机制,多方共同推动智能电网快速发展。建议政府加强组织领导,从国家战略高度,研究制定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各项重大举措,发挥产、学、研各方优势和电网企业主体作用,统筹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2.促进智能电网建设与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协调发展。  

  建立合理的利益引导机制、实现利益相关方的共赢发展,是实现智能电网与新能源开发利用协调发展的关键。

  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需要国家给予扶持,特别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发展。随着风电等新能源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现有的单纯扶持新能源发电政策的局限性逐渐显现,需要更加全面的配套政策。未来风电等间歇性可再生能源大量接入电网,将给系统运行带来更加突出的调峰、调频问题。大量的煤电、水电、燃气机组等将可能为系统提供辅助服务。很多辅助服务内容将可能造成机组能耗增加、寿命缩短、可靠性降低等不利影响。为降低这些影响,需要对辅助服务提供者以及电网企业给予科学、合理的经济补偿。 

  经济层面政策分析  

  1.建立科学、完善的智能电网投资收益评估体系。  

  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输送和配置平台,坚强智能电网从投资建设到生产运营的全过程都将对国民经济、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环境等带来巨大效益。智能电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建设面广、周期长,其投资收益更多体现为长期收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亟需建立科学、完善的智能电网投资收益评估体系,为政策制定、智能电网规划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2.推动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电价政策是智能电网发展的客观需要。智能电网在用电侧发挥的削峰填谷、减少用户电费支出等功能,已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电价政策。采用基于体现实时电能价值量的实时电价机制将是发展的必要。 

  智能电网的自动化、互动化、信息化特性使得智能电网成为电价改革的重要平台。政府部门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我国电价改革的总体思路,要建立规范、清晰的顶端电价定价机制,逐渐取消政府对上网电价的干预,在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下,循序渐进地推进峰谷分时电价,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实现实时电价;完善电价审批制度,建立规范、高效、透明的电价监管制度。

  财税层面政策分析  

  1.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  

  智能电网是一个全国性的全面覆盖的准公共产品,因此智能电网的投资应该首先以国家投资为主。国家投资具体来说包括国有的电网公司的投入和国家财政的投入。为了促进我国智能电网更快更好地发展,笔者建议中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具体做法可以是从中央基础建设投资中专门安排一定量的资金用于更换用户端智能电表、采购相关智能设备及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智能电网主体的直接的投资应当由中央层级来承担。 

  同时,智能电网的发展对于地方经济和社会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地方政府可以围绕重点领域进行投资。具体来说,东部地区发达省份地方财政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智能电网相关基础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智能电网产、学、研联合。  

  2.加大财政投入。

  智能电网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并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在其发展初期,更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支出、优化税收减免政策和投融资政策。 

  建议国家制定、完善智能电网相关的财税支持政策。在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发、重大工程示范试点、产业发展与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方面的激励。出台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电池产业发展、充换电站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

  3.改进投入方式。  

  在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的同时,还应当积极研究改进财政投入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是建议设立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基金。财政部门可安排专项基金用于设立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基金,以促进智能电网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的重点将是智能电网企业自主创新、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两化融合以及产学研合作平台、产业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二是采取“以奖代补”的投入方式。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智能电网方面的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改革财政资金的资助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对于创新主体可以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具体来说就是采取政府引导、资金扶持、技术服务等办法,倡导企业及民间资本参与自主创新、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4.完善税收政策支持。 

  为了推进智能电网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中央及地方政府应当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环境,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大做强智能电网产业。  

  当前,我国对于从事智能电网相关设备制造及咨询服务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给予相应政策优惠;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统一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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